“程朱理学”指的是北宋“二程”,即程颢、程颐兄弟,两人是“程朱理学”的奠基人。程颢,字伯淳,又称明道先生;程颐,字正叔,又称伊川先生,世称“二程”。“程朱理学”到南宋时期,由朱熹集为大成。
“程朱理学”基本是由周敦颐、张载、邵雍、二程等人创立的新儒学,传承于子思、孟子一派的心性儒学。程伊川先生更重理,朱子创造性地发展了伊川先生的理学,最后形成了程朱理学体系。
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包括:1、理一元论的唯心主义体系,认为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
2、理一分殊,认为万事万物各有一理,此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此为理一。
3、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构成人的本质,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人欲”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与天理相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