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林艳青 讲师

硕士研究生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是指在国外留学,顺利完成了学业,取得了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后,而且购买了回国的单程机票,言下之意就是不再留在国外决定回中国了,就可以去中国中国教育部开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递交的材料有:所有护照签证页复印件,留学心得(A4纸写1页即可),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回国人员登记表,返回中国的单程电子机票等。材料齐全后,打个电话预约个,再去递材料当场证明能办好。

  根据相关的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并且在国外居住达到6个月以上的回到国内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当中,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或者是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学习语言的学生。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