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全局性的多次警示教育片观看,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自己在思想上真正受到了震撼和教育。在社会转型期,没有时时培养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党性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了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观影之后,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这些社会问题,下一步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法律执行观念严重错误,权力异化,把党和人民赋予权利作为自己的东西。对腐败分子来说,权力是他们敛财、“称霸”的“法宝”。因此,权力的实质是什么权力因何而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外力异化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其共同之处在于,职务犯罪本身虽具有不同的层次,但法律制度的薄弱、特权意识的严重和严重的特权思想是其共同特征。而且异常甚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他们堕落的“原动力”。如果一个人认为生活的目的和好处就是追求享乐,把追逐权力和挥霍金钱作为目的,那么他就会利用权力来获取私利,借权而生,成为权力的寄生虫。
缺少执法监督机制、体制漏洞,民主建设形同虚设,出现了利用职权为所欲为、以个人意识代替法律的现象。根据外部环境分析,这十多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一个社会转型期。两种体制的转型与新旧制度并存,意识形态的多元化是这一时期的特征。制度漏洞给犯罪带来了空间和土壤,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促使部分公职人员对自己手中的权力产生错误认识。在制度层面上,有些制度缺失,或虽有但形同虚设,也是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
在深层次上,主要是社会法律意识的缺失与法律的不完善。由于前者的缺乏,使人们不了解,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只有妥协;缺少制度,就会导致无法依附,对霸权的滋生横行无能为力,为权势交易留下空间。加强社会法制意识是防腐蚀拒腐防变的基础,一定要长抓不放;现行法律规范更注重惩治职务犯罪,对职务犯罪的预防立法还远远不够。我国立法的不足以及法律监督权限设置的结构性缺陷,也使现阶段预防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面临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