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三宪”是指中国一部总宪法、中国大陆一部宪法、中国台湾一部宪法。“一中三宪”是由张亚中提出来的。“一中两宪”是指目前海峡两岸分别各有一部《中华民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部宪法都建立在“一个中国原则”之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