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背书人名称;二、被背书人名称;三、背书日期;四、背书人签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作基础。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增加,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