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也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1、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现在的政策是小规模企业想办理一般纳税人已无营业额的限制,但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超过标准的要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