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是银行专门制作的用于消费者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现金支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其无论支票金额的大小,只要是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取款业务。但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且必须为出票人支取才可。
现金支票的特点
1、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
2、能够满足开户单位和个人现金开支的需要;
3、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得用于转账;
4、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注意事项
1、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2、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4、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