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由国务院对广告、娱乐行业的开征的一种规费,其主要目的是完善社会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主要征收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代理广告发布的广告部门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其中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和文印工作不属于广告服务。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
1、缴费义务时间: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缴费期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3、缴纳地点: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因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公式为: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