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待摊费用包括短期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旧会计制度中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为权责发生制原则而特设的科目。所谓预提费用是指某项成本费用属于当期成本费用,但至本期期末该成本费用的款项仍未支付的情况,例如:企业当月房租未付,但当月该房租费用应计入当月费用,所以就将它预提出来,支付时,冲减预提费用即可。
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从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预提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虽然这些费用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它们并不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同样不符合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