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

秦朝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

  秦朝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秦始皇建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中央政府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把全国划分为36郡(后来增加到40郡),郡下设县,也就是郡县制度;统一货币,在全国统一使用圆形方孔铜钱,同时还统一了度量衡;焚书坑儒,把小篆作为全国统一的文字,后来使用更为简单的隶书。

  秦始皇之前的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以为这些称号都不足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

  “传国玉玺”,就材于“和氏璧”。为秦以玉玺上的“受命于天,暨寿永昌”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