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富贵,勿相忘”一句出自司马迁的《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意思是:如果有一天我富贵了,不会忘记大家的恩情。《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主要讲讲述了秦末陈胜、吴广反抗秦朝暴政发起起义的故事,告诉了人们“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
《史记》分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部分。其中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史记》主要以历史上的帝王等政治中心人物为史书编撰的主线,各种体例分工明确。其中,“本纪”、“世家”、“列传”三部分,占全书的大部分篇幅,都是以写人物为中心来记载历史的,由此,司马迁创立了史书新体例“纪传体”。
“本纪”是全书提纲,以王朝的更替为体,按年月时间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和特别重要人物事迹;“列传”是帝王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迹和少数民族的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