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合法条件下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的款项。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的亏损补缺、生产经费替补和转增资本。亏损补缺指的是在企业经济亏损之时的将盈余公积作为备用资金;生产经费替补则是在企业扩模、改善设施的时候将盈余公积作为经费;转增资本指的是将盈余公积转为股本。
关于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计提;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