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式的性质有: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相等的数或整式,两边结果依然相等,2、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相等且不为零的数或整式,两边结果依然相等。3、等式两边同时乘方或开方,两边结果依然相等,天平两端的物品同时成倍数增加或者减去一半,天平两端仍然保持平衡。
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或者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或是等式左右两边同时乘方,等式仍然成立。形式是把相等的两个数用“=”连接起来。
恒等式是无论其变量如何取值,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恒等式成立的范围是左右函数定义域的公共部分,两个独立的函数却各自有定义域,与x在非负实数集内是恒等的,而在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
等式的意义:等式的性质是解方程的基础,很多解方程的方法都要运用到等式的性质。如移项,运用了等式的性质1;去分母,运用了等式的性质2。
运用等式的性质,涉及除法时,要注意转换后,除数不能为0,否则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