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长期摊销费用的摊销方法:此期间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当月计入长期摊销费用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
如果待摊费用项目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待摊费用摊销的主要内容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分次摊销的企业,零用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时,应按领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
企业预付财产保险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报刊订阅费等,在预付和支付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待摊费用的摊销,是按照分摊期限来确认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属于待摊费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里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但仍旧保留着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