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艳青 讲师
硕士研究生
法学专业主要学习的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等。
法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并聘请了大批苏联专家,举办由苏联专家直接讲课的研究生班;接收各地教师到人大进修,翻译了一大批苏联的法学教材,法律系开设的课程,基本上都是苏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