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天主教称七罪宗,或称七大罪或七原罪,属于天主教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七宗罪罪行按严重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
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所以各种各样的动机也被假设成是与各种罪行相连。例如傲慢(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暴食(过分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联系。每种罪行其实在表现出自视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爱神。学者和神学家们也利用了属性和原因设立图解来解释这些罪行。